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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青新宁陕川甘 区域联动治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37101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7〕66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青新宁陕川甘 区域联动治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2-12

陕西、青海、新疆、宁夏、四川、甘肃治超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西部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协作机制,不断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成效,推动省际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持续发展,陕西、青海、新疆、宁夏、四川、甘肃六省区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青新宁陕川甘区域联动治超工作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8日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

青新宁陕川甘区域联动治超工作的意见


为巩固和扩大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成果,进一步实化各项联动举措,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共同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精神,结合《青新宁陕川甘开展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六省(区)共同商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区域联动治超的重要意义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开展,西部地区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不断优化,人、车、路、环境等要素联系日趋紧密,长期以来“单独作战”的治超理念,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去年9月以来,全国启动了新一轮治超工作,从货车生产改装、货运源头监管、路面联合执法、部门联合惩戒四个关键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开展省际区域治超工作联动,突破地域界限,加强联防联治,已成为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求。

当前,推动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部署要求,深化区域治超工作创新成果、构建联动治超交流合作平台、严厉打击道路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保持西部地区治超高压整治态势的有效手段,对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深化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工作,事关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事关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是以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动西部地区物流运输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对增强运输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实现运输服务便捷化、运输市场一体化,推动“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联动防控、共同监管、加强协作、信息共享、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立足于遏制跨省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加强区域协调配合,建立统一行动、资源共享、密切协作的治理体系,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建立区域联动治超长效机制,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交流学习更加紧密,跨省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共建区域治超网络平台,健全完善省际间信用治超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区域内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生。

三、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三)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年5月份由轮值省区举办,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省际联动治超法律政策适用问题及治理工作具体问题,全面加强联动治超工作的统筹与安排。对于省际联动治超工作出现的突发状况和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轮值省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共同研究解决。

每届联席会议必须确定中心议题。轮值省区在会议召开前期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事先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予以明确。

联席会议结束后,应将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需要集中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具体协调工作事项等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临时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省份、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四)联络员制度。认真履行省际间的联络职责,积极做好本省与外省区在联动治超工作中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交流与互动,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五)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积极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推进工作开展,每半年将联动治超工作总结报告联席会议。

四、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六)构建省界联合执法工作模式。省界治超站点要主动作为,针对治理形势严峻的路段,要积极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路政协同作战的区域协调治理联合执法模式。将省际联动治超路面执法工作向纵深拓展,做到经验互鉴,成果共享。

(七)签署工作协议。省界治超站点要针对交界处重要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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